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退役军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写信人 李** 写信情况 2025-05-2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家属,想问一下退役军人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的条件有哪些,按照什么程序可以领取?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结日期 2025-05-29
回复内容

网民:

您好!您在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中留言,咨询的退役军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退役军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相关工作规定,退役军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主要有201381日前退役的,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201381日至20201231日期间退役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须在城镇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就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③202111日以后退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未能及时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以安排工作、退休、供养、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以及退役后接受学历教育或复学的退役军人除外。退役军人安置期不作为未就业情形处理。在企事业单位就业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军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退役军人,在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报到登记后,应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或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下或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线上申请可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甘肃人社微信服务号服务大厅等平台办理,查询退役军人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按照提示选择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服役起止年月(视同缴费时间),信息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线下申请需携带退役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等相关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办理方式 邮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