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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咨询退役安置有关事宜
写信人 张** 写信情况 2026-03-2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有个亲戚目前已服役11年,计划明年转业,请问可以在岳父母户籍所在地安置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结日期 2026-03-26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3月25日,您在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留言,咨询安置地有关事宜,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咨询的退役军人是否可以在岳父母户籍所在地安置?根据2024年9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施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

(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

退役军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理方式 邮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