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全市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的公告
全市各企业、门店、社会组织:
为推动我市创建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持续开展,激发社会各界爱国拥军热情,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尊崇感、获得感、幸福感,市双拥办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招募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搭建起覆盖衣食住行等各行业在内的庆阳市拥军平台,促进新时代全市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动联盟、规范优质、合作共赢”原则,在各自经营范围内,为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题、办实事”,提供优惠便民和让利服务,为拥军企业“优服务、树品牌”,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社会化拥军工作氛围,全面提升全市社会化拥军工作水平。
二、招募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经营合法合规、登记在册且运营2年以上(含2年)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住宿、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行业领域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优惠期限不少于1年。
三、招募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守法诚信,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现象,社会信誉好,近2年无行政、刑事、民事诉讼。企业及其法人或经营管理人员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部门无不良记录。
(二)企业、门店须是依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前景良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热衷公益事业,支持社会、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反映良好。
(三)企业、门店达到一定规模,积极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愿意为退役军人提供实习、就业机会,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并设置退役军人优待服务项目。企业、门店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优待服务或参加拥军优属等公益活动。
(四)社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愿意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机会,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设置退役军人优待服务项目,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优待服务或参加拥军优属等公益活动。
(五)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优先考虑,不招募涉外企业和组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不予招募:
1.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2.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3.纳入失信黑名单的;
4.经营效益不佳,拖欠员工工资的;
5.不遵法守规、被相关部门通报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有其它不宜招募情形的。
四、活动内容
(一)招募的企业要有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具体责任和优惠项目,制定优抚对象优待项目清单,在醒目位置摆放优抚对象优先标识、优惠内容或其他个性化专属服务细则,社会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和项目,全面付诸实施。
(二)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市双拥办将与其签订拥军承诺协议,向社会公示,授予社会拥军企业、门店或社会组织等牌匾,并将信誉良好、能代表我市社会化拥军工作创新发展水平的企业和组织向社会定期发布服务优惠情况,开展宣传推介。
(三)建立社会化拥军数据库,对被认定的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通过新媒体平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对活动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反映良好、成绩特别突出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纳入评选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先进单位范围。
五、报名方式
有意愿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可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无违法犯罪承诺书以及实施减免措施和优惠项目清单到属地县(区)双拥办填写《庆阳市爱心企业(门店、社会组织)“拥军企业(门店、社会组织)”活动申请表》登记报名。
六、资格确认
县(区)在征求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政法、信访等各方面意见后,推荐上报拥军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市双拥办联合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组织前往县(区)推荐上报的实体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实地考察、资质审核,对其服务质量、诚信状况和优惠项目及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估。对考察符合条件的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由市双拥办提交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分批次统一组织颁授“拥军企业(门店、社会组织)”牌匾、向社会公布优惠措施。
七、招募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
附:咨询联系电话
西峰区双拥办 5956588
庆城县双拥办 3221760
环 县双拥办 4465635
华池县双拥办 5987930
合水县双拥办 5561236
正宁县双拥办 6121198
宁 县双拥办 6621199
镇原县双拥办 5952216
庆阳市双拥办
2022年11月4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