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退役军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
为贯彻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2〕29号)精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6部门制定了《庆阳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庆阳市农业农村局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庆阳市教育局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人民银行庆阳中心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庆阳监管分局
庆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庆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日
庆阳市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家战略,引导他们返乡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推动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推动提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推动提升乡村国防动员能力进一步强化,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6部门《甘肃省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引导退役军人返乡就业创业。
(一)鼓励退役军人到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创业。引导和鼓励退役军人在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重点支持返乡退役军人创办农产品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主体,发展育肉羊(奶山羊)、肉牛、生猪、肉鸡、苹果、饲草、瓜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利用新技术改造提升农业产业和传统食品加工。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和产业协会会员企业积极招用退役军人。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补聘到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增加就业收入。
(二)支持退役军人领办、创办和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鼓励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市场信息和经营头脑的退役军人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并积极吸纳农村退役军人就业。支持退役军人中的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发挥自身特长,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开发剪纸、蜡染、刺绣、石雕、砖雕等乡土产业,领办兴办智慧农业、视频农业、直播直销等数字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产品营销模式,扩大销售市场,打响“乡字号”“土字号”乡土特色品牌,带动农民增收。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村“两委”班子人选,依规选拔担任村党组书记,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引导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等职业,推荐政治过硬、群众认可的退役军人担任乡村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室调解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充实乡村建设人才队伍。鼓励各地通过适当方式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基本公共服务活动。
(四)推动落实退役军人返乡考录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适当降低门槛、放宽开考比例,鼓励县乡两级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退役军人招考。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民生实事项目”等计划。
二、加大教育培育力度,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五)引导参加学历教育。支持退役军人报考农业类高职院校,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依托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教学培养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落实退役军人高职(专科)升普通本科、成人本科按规定免试入学、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宣传退役军人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政策。
(六)加大涉农类职业技能培训。组建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的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和专家顾问团队,建立“一对一”“师带徒”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支持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参加农业类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围绕本地农产特色,瞄准本地新农村建设要求,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观摩教学,开设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业经验研讨课,推出一批实用性强、见效快的中短期培训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不断提高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农技致富能力。
(七)做好农业创业培训。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与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提升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能力。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地方农业执法骨干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培训、农机合作社运营管理等培训范围,针对性提升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能力。有序推动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建设,加快培训平台共建共享,探索“平台+导师+创客”服务模式。
(八)开展异地、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做到应签约尽签约,建立教育培训机构黄页,及时公布开设的教育培训专业,不断扩大教育培训供给,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愿选择新型农业、产业发展的专业技能,实施跨县(市区)、市(州)区域培训,切实满足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实际需要。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远程视频、云互动平台、微课堂、融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灵活便捷的“新领域新职业”在线培训。
三、强化政策落地保障,推动退役军人实现更稳定就业创业。
(九)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充分发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鼓励退役军人参与。返乡入乡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在乡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在乡村创办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同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引导银行机构提供专属信贷产品,推广“互联网+返乡创业+信贷”等模式,满足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融资需求。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退役军人提供融资担保,鼓励保险机构为退役军人农业创业企业提供综合保险服务,支持退役军人创办的乡村企业。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入返乡入乡退役军人创办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十一)加大用地政策支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过程中,对回到农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加强信息对接,维护合法权益。支持开展县域农村闲置宅基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村庄空闲地等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允许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用地方式,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十二)加大保障政策支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军人家庭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按照事权原则推动建立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将返乡创业退役军人的权益纳入法治保障。
四、强化典型宣传引领,推动形成投身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十三)鼓励参与基层志愿服务。推动开展陇原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县乡村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力争实现“一县一总队、一乡一分队、一村一小队”,动员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者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投身邻里守望、治安巡逻、便民服务、环境整治、敬老助残等志愿服务。组织优抚医院上山下乡开展送医送药、体检等活动。
(十四)选树宣传投身乡村振兴典型。通过优秀人才评选、创新创业比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重点选树在乡村振兴一线上涌现的“庆阳市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自下而上遴选推荐评选“陇原最美退役军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积极开展对招用退役军人较多的乡村企业典型宣传,在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工商联等相关评选表彰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利用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网络媒体,乡村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典型事迹,掀起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光荣、自主创业光荣、服务创业光荣”的社会新风尚。
五、优化服务保障
(十五)优化健全公共服务。鼓励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动态跟踪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就业创业情况。鼓励建立部门间信息查询互认通道,提高服务精准度。积极培育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鼓励为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提供专业服务。积极邀请、支持、组织退役军人涉农企业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退役军人涉农专区或专场招聘。
(十六)充分发挥聚集功能。依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园区等,按规定设立一批乡情浓厚、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一批集“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于一体、“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产业链的孵化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帮助退役军人开展上下游配套创业,充分展现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聚焦效应和丰硕成果。
(十七)形成工作合力。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结合实际情况,拿出具体可行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工作落实,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经验或开展情况,积极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成就感、有获得感、有归属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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